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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 2016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0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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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报告 第[2017]147号
      2016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067元,与2015年的57135元相比,增加了3932元,同比名义增长6.9%,增幅上升0.6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99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24元,名义增长7.1%。扣除物价因素,2016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6%。
       分区域看,我区西部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东部地区,而东部地区平均工资增速高于西部地区。2016年东部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8626元,西部地区为62007元,同比名义增速分别为7.2%和5.4%。二者平均工资之比为1.06,与上年的1.08相比,差距有所缩小。
      表1:2016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元,% 地 区 2015年 2016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57135610676.9东 部54674586267.2西 部58822620075.4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8757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9倍;金融业78570元,也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的1.29倍;教育行业77184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6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7499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61.4%;农、林、牧、渔业37569元,是全区平均工资的6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082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62.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10,与2015年的2.14相比,差距缩小。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是公共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教育,增长率分别为9.0%、8.5%和7.9%。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长率分别为-5.6%、-1.2%和0.1%。全部19个行业中,有4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表2:2016年内蒙古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行 业 2015年 2016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57135610676.9农、林、牧、渔业35597375695.5采矿业69067726545.2制造业50655536706.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3717787576.8建筑业41132429684.5批发和零售业45942488316.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4232673894.9住宿和餐饮业36285374993.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420674443.1金融业76093785703.3房地产业42023438504.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570245155-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2973651923.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682417150.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034838082-5.6教育71528771847.9卫生和社会工作62665680098.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0979653117.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2272678679.0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单位类型分别是国有单位66033元,集体单位61533元和股份有限公司58842元,分别为全区平均水平的1.08倍、1.01倍和0.96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单位46734元,为全区平均水平的76.5%。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增速最高,同比增长9.0%,外商投资单位增速最低,同比增长-0.7%。有3个单位类型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表3:分登记注册类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2015年    
       2016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57135
      61067
      6.9
      国 有
      61290
      66033
      7.7
      集 体
      57202
      61533
      7.6
      股份合作
      48722
      51478
      5.7
      联 营
      53103
      56095
      5.6
      有限责任公司
      50467
      53227
      5.5
      股份有限公司
      56123
      58842
      4.8
      其他内资
      45081
      46734
      3.7
      港澳台商投资
      52799
      57562
      9.0
      外商投资
      58168
      57789
      -0.7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就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就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和其他单位。其他单位包括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东西部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地区包括: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
      西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2017-06-07
  • 2016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1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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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报告 第[2017]146号
      2016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114元,与2015年的35512元相比,增加了602元,同比名义增长1.7%,增幅回落0.4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6年全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0.5%。
       分区域看,我区西部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东部地区,且平均工资增速也高于东部地区。2016年西部地区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7412元,东部地区为34395元;同比名义增速分别为5.0%和2.6%。地区间平均工资之比为1.09,与上年的1.06相比,差距扩大。
      表1 2016年内蒙古城镇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2015年   
       2016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35512
      36114
      1.7
      西 部
      35622
      37412
      5.0
      东 部
      33509
      34395
      2.6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42301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17倍;采矿业40873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13倍;建筑业39719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10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0350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84.0%;教育30959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85.7%;农、林、牧、渔业31084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86.1%。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业、金融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率分别为8.1%、6.9%和6.6%。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和住宿餐饮业,增长率分别为-4.4%、-1.5%和-1.4%。全部18个行业门类中,有12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表2 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2015年   
       2016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35512
      36114
      1.7
      农、林、牧、渔业
      30874
      31084
      0.7
      采 矿 业
      40033
      40873
      2.1
      制 造 业
      36990
      38296
      3.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189
      39644
      6.6
      建筑业
      38992
      39719
      1.9
      批发和零售业
      32303
      33008
      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508
      38418
      -0.2
      住宿和餐饮业
      33152
      32674
      -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234
      33864
      5.1
      金融业
      39567
      42301
      6.9
      房地产业
      33921
      35588
      4.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047
      31594
      -4.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36934
      38269
      3.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050
      33058
      6.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082
      30350
      8.1
      教育
      31420
      30959
      -1.5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589
      36097
      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068
      31807
      2.4
      附注:
      1.指标解释
      (1)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既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全区共调查8078家单位,抽样比约8.7%。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东西部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地区包括: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
      西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6.由于城镇私营单位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主要是一些小的区域性行业协会,如寺庙管理委员会、种植养殖协会等,调查样本量小,代表性不足,故未在表中列示。

    2017-06-07
  • 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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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17年2月28日)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扎实抓好保障民生和防控风险工作,全区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一、综 合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520.1万人,比上年增加9.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542.1万人,乡村人口为978.1万人;城镇化率达61.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男性人口为1302.5万人,女性人口为1217.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为22.7万人,出生率为9.0‰;死亡人口为14.3万人,死亡率为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
      初步核算,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3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8.7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9078.9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7925.1亿元,增长8.3%;三次产业比例为8.8:48.7:42.5。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8%、49.0%和47.2%。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4069元,比上年增长6.9%,按年均汇率计算折合为11151美元。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2%。分城乡看,城市上涨1.2%,农村牧区上涨1.1%。分八大类消费类别看,呈现“六升一平一降”。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2%,衣着上涨1.4%,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1%,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0.7%,医疗保健上涨4.4%,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8%;居住价格与上年持平;交通和通信下降1.1%。从工业生产者角度看,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和出厂价格分别下降2.6%和1.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5%,农产品生产价格下降4.9%。
      表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类 别
      2016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101.2
       城市
      101.2
       农村牧区
      101.1
       食品烟酒
      102.2
       #粮食
      100.8
       畜肉
      104.4
       蛋
      97.7
       水产品
      102.3
       鲜菜
      110.7
       鲜果
      97.5
       衣着
      101.4
       居住
      100.0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0.1
       交通和通信
      98.9
       教育文化和娱乐
      100.7
       医疗保健
      104.4
       其他用品和服务
      101.8
      年末全区城镇就业人员725.4万人,其中,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427.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5%。全年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5.8万人。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实现新跨越。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7.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3亿元,比上年增长6.4%。分旗县看,全区103个旗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过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70亿元的旗县3个,超20亿元的旗县18个,超10亿元的旗县38个。全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297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8%;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增长22.8%。
      二、农牧业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94.7万公顷,比上年增长5.0%。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8.5万公顷,增长1.0%。粮食总产量达2780.3万吨,比上年下降1.7%;油料产量225.5万吨,增长16.5%;甜菜产量266.8万吨,增长15.9%;蔬菜产量1502.3万吨,增长3.9%;水果(含果用瓜)产量316.3万吨,增长6.6%。
      全区牧业年度牲畜存栏头数达13597.9万头(只),比上年增长0.1%;牲畜总增头数7847万头(只),总增率达57.8%。牧业年度良种及改良种牲畜总头数12398万头(只),良种及改良种牲畜比重91.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全年肉类总产量258.9万吨,比上年增长5.4%。其中,猪肉产量达到72.1万吨,增长1.8%;牛肉产量达到55.6万吨,增长5.1%;羊肉产量达到99.0万吨,增长6.9%。牛奶产量734.1万吨,下降8.6%;禽蛋产量58.0万吨,增长2.8%。
      表2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2016年
      比上年增长(%)
      粮食(万吨)
      2780.3
      -1.7
       小麦(万吨)
      169.9
      7.4
       玉米(万吨)
      2143.3
      -4.8
       稻谷(万吨)
      63.2
      18.8
       大豆(万吨)
      100.5
      13.2
       薯类(万吨)
      840.0
      14.3
      油料(万吨)
      225.5
      16.5
      甜菜(万吨)        
      266.8
      15.9
      水果(含果用瓜)(万吨)
      316.3
      6.6
      蔬菜(万吨)    
      1502.3
      3.9
      牛奶(万吨)
      734.1
      -8.6
      绵羊毛(万吨)
      13.3
      4.5
      山羊绒(吨)
      8498.2
      1.4
      水产品(万吨)
      15.8
      3.1
      肉类总产量(万吨)
      258.9
      5.4
       猪肉
      72.1
      1.8
       牛肉
      55.6
      5.1
       羊肉
      99.0
      6.9
      牧业年度牲畜存栏(万头、只)
      13597.9
      0.1
       大牲畜(除牛外)(万头)
      238.0
      2.4
       羊(万只)
      10730.5
      -0.1
       猪(万头)
      1478.4
      -0.8
       牛(万头)
      1151.1
      2.2
      年末全区农牧业机械总动力3331万千瓦,比上年同口径增长6.1%;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7758.2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7.2%。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1.4%,集体企业增加值增长0.9%,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增长7.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增长3.1%,其它经济类型企业增加值增长20.5%。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轻工业增加值增长5.9%;重工业增加值增长7.5%。
      从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看,全区原煤产量达84558.9万吨,比上年下降7.0%;焦炭产量2816.7万吨,下降7.4%;天然气产量299.2亿立方米,增长3.2%;发电量达到3949.8亿千瓦小时,增长0.5%,其中,风力发电量464.2亿千瓦小时,增长13.8%;钢材产量2016.8万吨,增长6.3%;铝材产量272.9万吨,增长48.4%。
      表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速
      2016年
       同比增长(%)
      原煤 (万吨)
      84558.9
      -7.0
      焦炭(万吨)
      2816.7
      -7.4
      天然气(亿立方米)
      299.2
      3.2
      原油 (万吨)
      174.4
      -2.4
      发电量 (亿千瓦小时)
      3949.8
      0.5
      粗钢 (万吨)
      1813.2
      4.5
      钢材 (万吨)
      2016.8
      6.3
      电解铝 (万吨)
      248.5
      -4.3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1001.2
      -1.1
      化肥 (万吨)
      250.2
      -14.6
      精甲醇 (万吨)
      741.4
      7.8
      水泥 (万吨)
      6313.6
      8.3
      乳制品 (万吨)
      336.5
      14.6
      铝材(万吨)
      272.9
      48.4
      彩色电视机 (万部)
      109.6
      -58.9
      基本型乘用车(轿车)(辆)
      93470
      1.8
      十种有色金属(万吨)
      334.2
      -1.8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797.9亿元,比上年增长7.3%;实现利润1242.1亿元,增长31.0%。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6.4%,产成品库存额585.4亿元,下降9.2%。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322.5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全区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991个;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296.0万平方米,下降9.7%;竣工房屋面积2538.6万平方米,下降18.1%;房屋建筑竣工率40.3%。全年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实现利润50.0亿元,比上年增长7.5%;实现税金44.7亿元,增长8.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46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283.4亿元,增长12.0%。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单位投资6807.1亿元,增长26.0%;集体单位投资162.2亿元,增长30.8%;个体投资248.9亿元,增长11.9%;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投资8251.3亿元,增长4.2%。从三次产业投资看,第一产业投资776.3亿元,增长11.6%;第二产业投资6495.8亿元,下降1.2%,其中,工业投资6425.6亿元,下降0.4%;第三产业投资8197.4亿元,增长25.1%。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地方项目完成投资14301.2亿元,增长9.3%;中央项目完成投资1168.3亿元,增长57.8%。
       表4 分行业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
       单位:亿元
      2016年
      同比增长(%)
      农林牧渔业
      931.5
      13.5
      采矿业
      959.8
      -4.9
      制造业
      3562.4
      -4.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903.5
      9.9
      建筑业
      151.1
      -7.3
      批发和零售业
      385.3
      -2.9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1761.6
      34.5
      住宿和餐饮业
      67.3
      -3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6.0
      49.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2465.3
      49.3
      教育
      149.2
      6.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7.6
      12.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0.5
      55.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94.5
      -1.5
       
      新开工项目19665个,增长54.9%;在建项目投资总规模36955.7亿元,增长3.6%。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133.5亿元,增长4.9%。商品房销售面积2527.9万平方米,增长6.7%;商品房销售额1149.1亿元,增长9.2%。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00.8亿元,比上年增长9.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056.1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4%,增长9.5%;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44.6亿元,增长12.0%。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烟酒类完成零售额285.1亿元,增长7.4%;汽车类完成零售额514.2亿元,增长13.1%;石油及制品类完成零售额524.6亿元,下降5.8%。
      表5 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速
      2016年
      比上年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6700.8
      9.7
      城镇
      6056.1
      9.5
      其中:城区
      4785.5
      9.1
      乡村
      644.6
      12.0
       
      六、对外经济
      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772.8亿元(人民币,下同),比上年下降2.1%。其中,出口总额295.3亿元,下降15.7%;进口总额477.5亿元,增长8.7%。从主要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额达433.8亿元,占进出口总额的56.1%;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额达208.3亿元;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32.2亿元。
      表6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速
       单位     
       2016年   
       比上年增长(%) 
      海关进出口总额
      亿元
      772.8
      -2.1
      出口总额
      亿元
      295.3
      -15.7
      一般贸易
      亿元
      224.1
      -20.2
      边境小额贸易
      亿元
      26.3
      -14.7
      加工贸易
      亿元
      20.8
      203.9
      进口总额
      亿元
      477.5
      8.7
      一般贸易
      亿元
      209.7
      31.4
      边境小额贸易
      亿元
      182.0
      13.3
      加工贸易
      亿元
      11.4
      37.4
      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额3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8%。年内全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3362家。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50家,比上年减少2家。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全年完成货物运输总量20.0亿吨,比上年增长7.7%。完成货物运输周转量4453.2亿吨公里,增长4.4%。
      表7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速
      单位
      2016年
      同比增长(%)
      货物运输总量
      亿吨
      20.0
      7.7
       铁路
      亿吨
      7.0
      4.8
       公路
      亿吨
      13.1
      9.3
       民航(吞吐量)
      万吨
      8.2
      0.1
      货物运输周转量
      亿吨公里
      4453.2
      4.4
       铁路
      亿吨公里
      2029.5
      0.3
       公路
      亿吨公里
      2423.6
      8.2
      全年完成旅客运输总量17625.5万人,比上年下降1.1%。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375.2亿人公里,增长1.1%。
      表8 各种运输方式完成旅客运输量、周转量及增速
      单位
      2016年
      同比增长(%)
      旅客运输总量
      万人
      17625.5
      -1.1
       铁路
      万人
      5394.0
      5.4
       公路
      万人
      10347.0
      -6.1
       民航(吞吐量)
      万人
      1884.5
      11.8
      旅客运输周转量
      亿人公里
      375.2
      1.1
       铁路
      亿人公里
      222.5
      5.5
       公路
      亿人公里
      152.8
      -4.7
       
      年末全区民用汽车保有量439.7万辆,比上年增长9.9%;其中,本年新注册汽车48.2万辆。年末私人轿车保有量251.1万辆,增长13.6%;其中,本年新注册轿车26.3万辆。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2010年不变价)593.6亿元,比上年增长48.3%。其中,电信业务总量566.3亿元,增长50.2%;邮政业务总量27.3亿元,增长17.3%。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268.1万户,下降17.4%;移动电话用户2470.8万户,增长3.9%。全区电话普及率(包括固定和移动电话)达到110部/百人。年末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417.2万户,增长14.1%,移动互联网用户2045.2万户,增长9.7%。
       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714.7亿元,比上年增长20.3%。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77.9万人次,增长10.7%;旅游外汇收入11.4亿美元,增长18.4%。国内旅游人数9627.4万人次,增长15.3%;国内旅游收入2635.6亿元,增长20.1%。
      八、金融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1165.6亿元,全年新增存款3088.0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996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0.7亿元,增长10.7%;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595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99.6亿元,增长20.2%;广义政府存款余额431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98.3亿元,增长22.7%。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9361.0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20.3亿元,增长13.0%。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61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95.2亿元,增长9.4%;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473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31.8亿元,增长14.2%。
      年末全区保险机构共有2729家,比上年增加362家。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86.9亿元,增长23.1%。全年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137.8亿元,增长10.6%。全年全区人寿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63.0亿元,累计赔付42.2亿元。农业保险稳步推进,全年全区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2.1亿元,累计赔付支出17.7亿元,支农惠农力度进一步得到加强。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27元,比上年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8%。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72元,增长5.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75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5%。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0355元,增长7.2%;经营净收入5466元,增长13.9%;财产净收入1733元,下降7.3%;转移净收入5421元,增长9.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744元,增长4.0%。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09元,比上年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5%。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449元,增长8.9%;经营净收入6216元,增长0.5%;财产净收入453元,增长6.4%;转移净收入2492元,增长30.1%。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463元,增长7.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8.3%,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3%。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55.0万人,比上年增长13.1%;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736.1万人,增长0.3%。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41.1万人,下降0.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5万人,增长15.9%。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236.5万人,增长13.6%。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19.3万人,增长1.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488.3万人,增长45.2%。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53所;全年招收学生13.3万人,增长4.5%;在校学生43.7万人,增长3.8%,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11.4万人,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中有蒙古族学生9.9万人;毕业学生11.2万人,增长3.3%。年末全区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0个,招收研究生6427人,增长3.7%;在校研究生1.9万人,增长3.1%,其中,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5107人,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中有蒙古族研究生4508人。年末有普通高中289所,全年招收学生14.7万人,下降0.9%;在校学生44.9万人,下降3.0%,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3.4万人,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中有蒙古族学生12.2万人;毕业学生16.1万人。年末有小学1730所,招收学生22.8万人,增长1.7%;在校学生133.8万人,增长1.9%;毕业学生19.9万人,下降1.3%。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60.8万人,增长2.4%。全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8.7%,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全年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558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95项,应用技术成果460项,软科学成果3项。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1项。全年专利申请10672项,授权专利5846项。年内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数2711个。合同成交金额144.2亿元,其中,区内成交技术金额10.6亿元,向区外输出技术成交金额1.5亿元,吸纳区外技术成果金额132.1亿元。
      全区共有56个有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的机构,其中,国家检测中心5个。
      年末全区有艺术表演团体97个,其中,乌兰牧骑71个;艺术表演场所19个。现拥有文化馆106座,公共图书馆118座,博物馆87座,档案馆139座,已开放各类档案281.1万卷。年末全区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2%。年末全区有线电视用户330.6万户。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出版报纸29601.8万份,出版各类期刊1849.7万册,出版图书6169万册。全年生产故事影片8部,蒙语译制片100部。
      年内全区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牌241枚。其中,国外获奖牌13枚,国内获奖牌228枚。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4001个,其中,医院720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32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7个,妇幼卫生机构11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54个。年末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拥有病床13.9万张,增长3.6%,其中,医院拥有病床10.9万张,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2万张,妇幼卫生机构拥有病床0.4万张。全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9万人,增长4.3%,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6.6万人,注册护士6.6万人。农村牧区拥有村卫生室1.4万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万人。
      年末全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385个,比上年增长11.9%。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000个。全区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1.8万张,各类福利院收养人数1.4万人。全年共有162.5万人得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6.2亿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8.0亿元,分别增长2.5%和8.2%。接受社会捐赠306.7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
      初步统计,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00.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6.7万公顷,飞播造林7.5万公顷,封山育林13.7万公顷,完成中、幼林抚育(作业)面积30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面积3.9万公顷,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造林面积8.1万公顷,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面积14.2万公顷,完成“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造林面积8.8万公顷。年末全区森林面积248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1.0%。
      全区确定的自然保护区18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0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68.0万公顷。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25个。
      初步核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超额完成年度下降目标和“十三五”进度目标。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下降5.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增长0.9%,其中,七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0.8%。主要耗能工业企业(3)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增长1.1%,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增长1.0%,吨水泥综合能耗增长1.4%,吨钢综合能耗增长0.4%。
      注释: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1)规模以上工业口径,按当量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口径,按当量值计算。
      (3)主要耗能工业企业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17-03-01
  •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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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1]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16年9月2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国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2]。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地级市(地区、盟、州)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此次全区调查登记的人口为4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89%。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全区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地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目前,已进入数据汇总、资料编印和分析开发阶段。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主要人口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区12个盟市的常住人口[3]为2510.01万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2470.63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39.38万人,增长1.59%,年均增长0.3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区12个盟市共有家庭户[4]851.5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333.0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82人减少0.0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98.21万人,占比51.72%;女性人口为1211.8万人,占比48.2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人口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05下降为107.13。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36.09万人,占13.39%;15-64岁人口为1944.5万人,占77.47%;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9.42万人,占9.1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0.7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0.87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5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94.56万人,占79.46%;蒙古族人口为430.98万人,占17.1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4.47万人,占3.3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9.49万人,增长1.50%;蒙古族人口增加8.37万人,增长1.9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52万人,增长1.83%。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382.91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405.76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900.02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574.1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由10208人上升为15255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5125人上升为16166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39218人下降为35857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25418人下降为22829人。
      七、城乡人口[5]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13.54万人,占60.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96.47万人,占39.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1.5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02.1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4.77个百分点。
      八、人口地区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呼和浩特市 305.48万人
      包头市 282.43万人
      乌海市 55.55万人
      赤峰市 430.02万人
      通辽市 312.13万人
      鄂尔多斯市 204.34万人
      呼伦贝尔市 252.70万人
      巴彦淖尔市 167.65万人
      乌兰察布市 211.23万人
      兴安盟 159.95万人
      锡林郭勒盟 104.22万人
      阿拉善盟 24.31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全区常住人口是调查登记的2015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2016-09-28
  •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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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16年2月29日)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8337”发展思路,着力推进“十个全覆盖”等重点工程建设,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总体发展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有好、进中有创、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民生事业持续进步,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 合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511.04万人,比上年增加6.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514.16万人,乡村人口为996.8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为19.36万人,出生率为7.72‰;死亡人口为13.34万人,死亡率为5.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城镇化率达到60.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初步核算,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3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18.7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9200.6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7213.5亿元,增长8.1%。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1903元,比上年增长7.4%,按年均汇率计算折合为11547美元。全区三次产业比例为9:51:40。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1%。分城乡看,城市上涨1.1%,农村牧区上涨1.1%。分类别看,八大类消费品价格总体呈现出“六升二降”的格局。其中,涨幅排前三的分别是烟酒及用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分别上涨3.7%、2.8%和2.3%。交通和通信、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2.0%和0.3%。从生产者角度看,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分别下降4.1%和6.0%。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2.0%,农产品生产价格下降2.0%。

      

      

      

      

      

      

      表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类 别

      

      

      2015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101.1

      

      

      

      

      城市

      

      

      101.1

      

      

      

      

      农村牧区

      

      

      101.1

      

      

      

      

      食品

      

      

      101.4

      

      

      

      

      #粮食

      

      

      101.9

      

      

      

      

      肉禽及其制品

      

      

      101.1

      

      

      

      

      蛋

      

      

      90.9

      

      

      

      

      水产品

      

      

      102.0

      

      

      

      

      菜

      

      

      104.9

      

      

      

      

      干鲜瓜果

      

      

      99.5

      

      

      

      

      烟酒及用品

      

      

      103.7

      

      

      

      

      衣着

      

      

      102.8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100.9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102.3

      

      

      

      

      交通和通讯

      

      

      98.0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1.4

      

      

      

      

      居住

      

      

      99.7

      

      

      

      

      

      年末全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292.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5%。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6.1万人。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5%和10.6%。财政收入在增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全年增长目标。旗县(市、区)财政收入有一些新变化。全区102个旗县(市、区)全部实现超亿元全覆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50亿元的旗县有3个,超过20亿元的旗县有16个,超过10亿元的旗县有37个。全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等70周年大庆项目和各类民生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3.7%,教育支出增长12.9%,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长29.9%。

      二、农牧业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56.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2.9%。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2.7万公顷,增长1.3%。粮食总产量达2827万吨,比上年增长2.7%;油料产量193.6万吨,增长13.7%;甜菜产量230.1万吨,增长43.7%;蔬菜产量1445.3万吨,下降1.9%;水果(含果用瓜)产量296.7万吨,下降7.9%。

      牧业年度全区牲畜存栏头数达13585.7万头(只),比上年增长5.2%;牲畜总增头数7612.4万头(只),总增率达58.9%。牧业年度良种及改良种牲畜总头数12268.4万头(只)。全年肉类总产量245.7万吨,比上年下降2.6%。其中,猪肉产量达到70.8万吨,下降3.4%;牛肉产量达到52.9万吨,下降3.0%;羊肉产量达到92.6万吨,下降0.8%。牛奶产量803.2万吨,增长1.9%;禽蛋产量56.4万吨,增长5.3%。

      

      

      

      

      

      表2 主要农畜产品产量和牲畜存栏数

      

      

      

      

      

      

      

      2015年

      

      

      同比增长(%)

      

      

      

      

      粮食(万吨)

      

      

      2827.0

      

      

      2.7 

      

      

      

      

       小麦(万吨)

      

      

      158.3

      

      

      2.8 

      

      

      

      

       玉米(万吨)

      

      

      2250.8

      

      

      3.0 

      

      

      

      

       稻谷(万吨)

      

      

      53.2

      

      

      1.5 

      

      

      

      

       大豆(万吨)

      

      

      88.8

      

      

      8.4 

      

      

      

      

       薯类(万吨)

      

      

      147.0

      

      

      -8.9 

      

      

      

      

      油料(万吨)

      

      

      193.6

      

      

      13.7 

      

      

      

      

      甜菜(万吨)         

      

      

      230.1

      

      

      43.7 

      

      

      

      

      水果(含果用瓜)(万吨) 

      

      

      296.7

      

      

      -7.9 

      

      

      

      

      蔬菜(万吨)     

      

      

      1445.3

      

      

      -1.9 

      

      

      

      

      牛奶(万吨)

      

      

      803.2

      

      

      1.9

      

      

      

      

      绵羊毛(万吨)

      

      

      12.7

      

      

      4.7

      

      

      

      

      山羊绒(吨)

      

      

      8380.1

      

      

      1.2

      

      

      

      

      水产品(万吨)

      

      

      15.4

      

      

      3.8

      

      

      

      

      肉类总产量(万吨)

      

      

      245.7

      

      

      -2.6

      

      

      

      

       猪肉

      

      

      70.8

      

      

      -3.4

      

      

      

      

       牛肉

      

      

      52.9

      

      

      -3.0

      

      

      

      

       羊肉

      

      

      92.6

      

      

      -0.8

      

      

      

      

      牧业年度牲畜存栏(万头、只)

      

      

      13585.7

      

      

      5.2 

      

      

      

      

       大牲畜(万头)

      

      

      1358.0

      

      

      3.8 

      

      

      

      

       羊(万只)

      

      

      10736.5

      

      

      6.4 

      

      

      

      

       猪(万头)

      

      

      1491.0

      

      

      -1.7 

      

      

      

      

      

      年末全区农牧业机械总动力3805.1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8%;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4%。全年农村牧区用电量72.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5%;化肥施用量(按折纯)237.4万吨,增长6.6%;机耕地面积645.3万公顷,增长2.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7939.2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8.6%。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3.2%,集体企业增加值增长7.2%,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增长9.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增长6.4%,其它经济类型企业增加值增长22.4%。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轻工业增加值增长11.3%;重工业增加值增长8.0%。

      

      从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看,全区原煤产量达90957.1万吨,比上年下降8.5%;焦炭产量3041万吨,下降11.8%;天然气产量290亿立方米,增长3.2%;发电量达到3928.8亿千瓦小时,增长1.8%,其中,风力发电量407.9亿千瓦小时, 增长4.6%;钢材产量为1897.2万吨,增长7.8%;载货汽车为9719辆, 下降19.5%。

      

      

      

      

      

      表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速

      

      

      

      

      

      

      

      2015年

      

      

       同比增长(%)

      

      

      

      

      原煤 (万吨)

      

      

      90957.1

      

      

      -8.5

      

      

      

      

      焦炭(万吨)

      

      

      3041.0

      

      

      -11.8

      

      

      

      

      天然原油(万吨)

      

      

      178.8

      

      

      -5.2

      

      

      

      

      发电量(亿千瓦小时)

      

      

      3928.8

      

      

      1.8

      

      

      

      

      粗钢(万吨)

      

      

      1735.1

      

      

      4.4

      

      

      

      

      钢材(万吨)

      

      

      1897.2

      

      

      7.8

      

      

      

      

      电解铝(万吨)

      

      

      259.6

      

      

      10.1

      

      

      

      

      平板玻璃(万重量箱)

      

      

      1014.0

      

      

      79.0

      

      

      

      

      化肥(万吨)

      

      

      293.0

      

      

      79.8

      

      

      

      

      精甲醇(万吨)

      

      

      684.9

      

      

      6.6

      

      

      

      

      水泥(万吨)

      

      

      5807.1

      

      

      -8.2

      

      

      

      

      乳制品(万吨)

      

      

      293.6

      

      

      8.1

      

      

      

      

       液体乳(万吨)

      

      

      276.4

      

      

      10.0

      

      

      

      

      载货汽车(辆)

      

      

      9719.0

      

      

      -19.5

      

      

      

      

      彩色电视机(万部)

      

      

      266.5

      

      

      -23.8

      

      

      

      

      十种有色金属(万吨)

      

      

      340.4

      

      

      8.3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22.7亿元,比上年下降0.3%;实现利润940.5亿元,下降23.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6.6%,产成品库存额643.2亿元,增长0.7%。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263.2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区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956个;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974.6万平方米,下降13.4%;竣工房屋面积3103.1万平方米,下降15.0%;房屋建筑竣工率44.5%。全年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实现利润49.3亿元,实现税金48.4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82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 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51.7亿元,增长14.5%。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单位投资5557亿元,增长7.2%;集体单位投资124亿元,增长66.3%;个体投资222.4亿元,增长18.3%;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投资7921.4亿元,增长19.5%。从三次产业投资看,第一产业投资893.4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投资6614.6亿元,增长16.9%,其中,工业投资6451.1亿元,增长16.3%;第三产业投资6316.8亿元,增长13.3%。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地方项目完成投资13084.3亿元,增长15.6%;中央项目完成投资740.4亿元,下降1.9%。

      

      

      表4 分行业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

      单位:亿元

      

      

      

      

      

      

      

      

      2015年

      

      

      同比增长(%)

      

      

      

      

      农林牧渔业

      

      

      820.5 

      

      

      8.3 

      

      

      

      

      采矿业

      

      

      1008.8 

      

      

      -5.8 

      

      

      

      

      制造业

      

      

      3709.8 

      

      

      13.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32.5 

      

      

      42.7 

      

      

      

      

      建筑业

      

      

      163.5 

      

      

      47.5 

      

      

      

      

      批发和零售业

      

      

      396.8 

      

      

      4.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1308.6 

      

      

      30.5 

      

      

      

      

      住宿和餐饮业

      

      

      99.6 

      

      

      -12.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4.2 

      

      

      -43.5 

      

      

      

      

      金融业

      

      

      36.4 

      

      

      34.8 

      

      

      

      

      教育

      

      

      140.6 

      

      

      44.5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3.5 

      

      

      5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5.5 

      

      

      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99.1 

      

      

      46.1 

      

      

      

      

      

       新开工项目12695个,增长2.4%;在建项目投资总规模35672亿元,下降0.1%。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081.1亿元,下降21.1%。商品房销售面积2369.4万平方米,下降3.6%;商品房销售额1052.2亿元,下降1.2%。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07.7亿元,比上年增长8.0%。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53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0.7%,增长7.7%;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69.7亿元,增长10.7%。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食、食品、饮料、烟酒类完成零售额247.4亿元,增长26.7%;汽车类完成零售额452亿元,增长2.5%;石油及制品类完成零售额564.1亿元,下降6.2%。

      

      

      

      

      

      表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

      

      

      

      

      

      

      

      2015年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6107.7

      

      

      8.0

      

      

      

      

       城 镇

      

      

      5538.0

      

      

      7.7

      

      

      

      

       其中:城 区

      

      

      4393.2

      

      

      6.7

      

      

      

      

       乡 村

      

      

      569.7

      

      

      10.7

      

      

      

      

      

      六、对外经济

       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790.4亿元,比上年下降11.6%。其中,出口总额350.3亿元,下降10.8%;进口总额440.1亿元,下降12.2%。从主要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额达441.4亿元,占进出口总额的55.8%;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额达191.5亿元;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15.1亿元。

      

      

      

      

      

      表6 海关进出口分项表

      

      

      

      

      

      

      

      单位

      

      

      2015年

      

      

      同比增长(%)

      

      

      

      

       海关进出口总额

      

      

      亿元

      

      

      790.4 

      

      

      -11.6 

      

      

      

      

       出口总额

      

      

      亿元

      

      

      350.3

      

      

      -10.8

      

      

      

      

       一般贸易

      

      

      亿元

      

      

      280.9 

      

      

      -9.7 

      

      

      

      

       边境小额贸易

      

      

      亿元

      

      

      30.8 

      

      

      13.8 

      

      

      

      

      加工贸易

      

      

      亿元

      

      

      6.8 

      

      

      -37.0 

      

      

      

      

       进口总额

      

      

      亿元

      

      

      440.1 

      

      

      -12.2 

      

      

      

      

       一般贸易

      

      

      亿元

      

      

      160.5 

      

      

      -12.4 

      

      

      

      

       边境小额贸易

      

      

      亿元

      

      

      160.7 

      

      

      -16.4 

      

      

      

      

      加工贸易

      

      

      亿元

      

      

      8.3 

      

      

      59.9 

      

      

      

      

      

      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额33.7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5.4%。年内全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2967家。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52家,比上年增加8家。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全年完成货物运输总量20.9亿吨,比上年增长2.1%。完成货物运输周转量4401.5亿吨公里,下降3.3%。

      

      

      

      

      

      表7 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运输量、周转量及增速

      

      

      

      

      

      

      

      单位

      

      

      2015年

      

      

      同比增长(%)

      

      

      

      

      货物运输总量

      

      

      亿吨

      

      

      20.9

      

      

      2.1 

      

      

      

      

       铁路

      

      

      亿吨

      

      

      6.7

      

      

      -14.1 

      

      

      

      

       公路

      

      

      亿吨

      

      

      14.2

      

      

      12.1 

      

      

      

      

       民航

      

      

      万吨

      

      

      8.1

      

      

      7.7 

      

      

      

      

      货物运输周转量

      

      

      亿吨公里

      

      

      4401.5

      

      

      -3.3 

      

      

      

      

       铁路

      

      

      亿吨公里

      

      

      2023.9

      

      

      -17.3 

      

      

      

      

       公路

      

      

      亿吨公里

      

      

      2377.6

      

      

      13.0 

      

      

      

      

      

       全年完成旅客运输总量19820万人,比上年增长0.2%。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365.9亿人公里,增长0.7%。

      

      

      

      

      

      

      表8 各种运输方式完成旅客运输量、周转量及增速

      

      

      

      

      

      

      

      单位

      

      

      2015年

      

      

      同比增长(%)

      

      

      

      

      旅客运输总量

      

      

      万人

      

      

      19820

      

      

      0.2 

      

      

      

      

       铁路

      

      

      万人

      

      

      5117

      

      

      6.7 

      

      

      

      

       公路

      

      

      万人

      

      

      13017

      

      

      -3.5 

      

      

      

      

       民航

      

      

      万人

      

      

      1686

      

      

      13.0 

      

      

      

      

      旅客运输周转量 

      

      

      亿人公里

      

      

      365.9

      

      

      0.7 

      

      

      

      

       铁路

      

      

      亿人公里

      

      

      210.9

      

      

      4.5 

      

      

      

      

       公路

      

      

      亿人公里

      

      

      155.0

      

      

      -4.0 

      

      

      

      

      

       年末全区民用汽车保有量400.1万辆,比上年增长7.6%;其中本年新注册汽车41万辆。年末私人轿车保有量210.3万辆,增长13.5%;其中本年新注册轿车24.6万辆。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2010年不变价)400.3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其中,电信业务总量377.1亿元,增长19.0%;邮政业务总量23.2亿元,增长19.3%。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327万户,下降8.9%;移动电话用户2425.3万户,下降8.0%。年末本地电话局用交换机容量487.8万门。全区电话普及率(包括固定和移动电话)达到110.5部/百人。年末全区互联网络用户2164万户,增长8.7%。

       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257.1亿元,比上年增长25.0%。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60.8万人次,下降3.8%;旅游外汇收入9.6亿美元,下降4.0%。国内旅游人数8351.8万人次,增长12.6%;国内旅游收入2193.8亿元,增长25.7%。

      八、金融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8077.6亿元,全年新增存款1641.3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99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6.7亿元,增长7.1%;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495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7.6亿元,增长10.0%;广义政府存款余额351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6亿元,增长14.0%。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7140.7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186.7亿元,增长14.7%。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22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5.7亿元,增长6.9%;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290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5.2亿元,增长17.4%。

       年末全区保险机构共有2460家,保险从业人员15.6万人。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95.5亿元,增长26%。全年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124.5亿元,增长12.8%。农业保险稳步推进,全年全区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1.4亿元,累计赔付支出16.8亿元,有247.8万户农牧户受益,充分发挥了支农惠农作用。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10元,比上年增长8.5%。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179元,增长5.7%。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4元,比上年增长7.9%。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18989元,增长9.1%;经营净收入4801元,增长5.8%;财产净收入1870元,增长3.8%;转移净收入4934元,增长7.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876元,增长4.7%。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76元,比上年增长8.0%。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250元,增长8.6%;经营净收入6185元,增长5.3%;财产净收入425元,增长9.4%;转移净收入1916元,增长16.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637元,增长6.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8.4%,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4%。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79万人,比上年增长10.3%;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734.1万人,下降3.7%。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42.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6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208.1万人,增长8.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08.1万人,增长1.0%;有336.2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增长1.3%。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牧民人数为1285万人。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53所,比上年增加3所;全年招收学生12.8万人,增长3.8%;在校学生42.1万人,增长3.5%,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11.0万人,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中有蒙古族学生9.5万人;毕业学生10.8万人,下降3.4%。年末全区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0个,招收研究生6195人,增长3.5%;在校研究生1.8万人,增长4.0%,其中,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5193人,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中有蒙古族研究生4587人。年末有普通高中284所,全年招收学生14.8万人,下降4.4%;在校学生46.3万人,下降4.3%,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3.6万人,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中有蒙古族学生12.3万人;毕业学生16.6万人。年末有小学1853所,招收学生22.37万人,下降0.4%;在校学生131.4万人,增长1.3%;毕业学生20.1万人,下降9.1%。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59.3万人,增长6.2%。全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2%,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全年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418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61项,应用技术成果352项,软科学成果5项。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3项。全年专利申请8876项,授权专利5522项。年内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数2653个。合同成交金额189.9亿元,其中区内成交技术金额14.0亿元,向区外输出技术成交金额1.3亿元,吸纳技术成交金额174.6亿元。

      全区共有111个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其中国家检测中心5个。

      年末全区有艺术表演团体96个,其中乌兰牧骑70个;艺术表演场所18个。现拥有文化馆105座,公共图书馆116座,博物馆78座,档案馆143座,已开放各类档案241万卷。年末全区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1%,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1%。年末全区有线电视用户345.9万户。全年生产故事影片14部,蒙语译制片102部。

      年内全区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牌81枚。其中,国外获奖牌11枚,国内获奖牌70枚。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3886个,其中,医院702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32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9个,妇幼卫生机构11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53个。年末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拥有病床13.4万张,增长3.8%,其中,医院拥有病床10.5万张,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1.9万张,妇幼卫生机构拥有病床0.3万张。全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2万人,增长5.1%,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6.4万人,注册护士6.1万人。农村牧区拥有村卫生室1.4万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万人。

      年末全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机构2993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021个。全区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8.9万张,各类福利院收养人数6.3万人。全年共有176.7万人得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5.4亿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3.6亿元,分别增长2.1%和8.0%。接受社会捐赠(不包括社会组织捐赠)61.2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

      初步统计,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73.4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1.6万公顷,飞播造林8.3万公顷,封山育林23.5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5万公顷,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造林面积9.5万公顷,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面积12.6万公顷,完成“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造林面积14.1万公顷,完成中、幼林抚育(作业)面积18.8万公顷。年末全区森林面积248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1.03%。全年实现林业产业产值307.2亿元。 

      全年平均气温为6.0℃,平均降水量328毫米。

      全区确定的自然保护区18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0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70.17万公顷。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25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83处,国家湿地公园36处。

      初步核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超额完成年度下降目标和“十二五”进度目标。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下降8.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下降1.0%,其中七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下降0.8%。主要耗能工业企业(3)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增长1.1%,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增长1.0%,吨水泥综合能耗增长1.4%,吨钢综合能耗增长0.4%。

      注释: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1)规模以上工业口径,按当量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口径,按当量值计算。

      (3)主要耗能工业企业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16-03-03
  • 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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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15年2月28日)
      2014年,面对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总体发展实现了稳中有进,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事业有了新的进步,城乡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取得了累累硕果。
      一、综 合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504.8万人,比上年增加7.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490.6万人,乡村人口为1014.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为23.3万人,出生率为9.31‰;死亡人口为14.4万人,死亡率为5.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56‰。城镇化率达到59.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初步核算,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776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7.2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9219.8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6922.6亿元,增长6.7%。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1044元,增长7.5%,按年均汇率计算折合为11565美元。全区三次产业比例为9.1:51.9:39。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6%。分城乡看,城市上涨1.7%,农村牧区上涨1.2%。分类别看,食品和衣着类价格上涨分别为2.9%和2.1%,分别高于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1.3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从生产者角度看,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6%和2.7%。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2%,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2.7%。
      表1 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
      类 别
      2014年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年=10++++60)
      101.6
       城市
      101.7
       农村牧区
      101.2
       食品
      102.9
       #粮食
      104.2
       肉禽及其制品
       99.5
       蛋
      108.7
       水产品
      103.9
       菜
       92.9
       干鲜瓜果
      113.1
       烟酒及用品
      100.4
       衣着
      102.1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100.6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100.8
       交通和通讯
       99.4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1.2
       居住
      101.0
      年末全区就业人员148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4万人,增长5.6%。其中,城镇就业人员74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万人,增长11.3%。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43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8万人,增长2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9%。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6.2万人。
      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43.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84.2亿元,分别增长7.1%和5.4%。财政收入在增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全年增长目标。旗县(市、区)财政收入有一些新变化。全区102个旗县(市、区)中,有100个旗县(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5亿元的旗县(市、区)达到51个。民生和重点社会事业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2亿元,增长8.4%;教育支出475.6亿元,增长4.1%。全年共下拨“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50亿元。
      二、农 业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35.6万公顷,增长2%。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65.1万公顷,增长0.6%。粮食总产量达2753万吨,下降0.7%;油料产量170.3万吨,增长7.7%;甜菜产量160.2万吨,下降11.7%;蔬菜产量1472.7万吨,增长3.6%;水果(含果用瓜)产量322.3万吨,增长9.4%。
      牧业年度全区牲畜存栏头数达12915.8万头(只),增长9.3%;牲畜总增头数7349.9万头(只),总增率达62.2%。牧业年度良种及改良种牲畜总头数11587.3万头(只)。全年肉类总产量252.3万吨,增长3%。其中,猪肉产量达到73.3万吨,下降0.1%;牛肉产量达到54.5万吨,增长5.3%;羊肉产量达到93.3万吨,增长5.1%。牛奶产量788万吨,增长2.7%;禽蛋产量53.5万吨,下降2.8%。
      表2 主要农畜产品产量和牲畜存栏数
      2014年
      同比增长(%)
      粮食(万吨)
      2753
      -0.7
       小麦(万吨)
      153.9
      -14.7
       玉米(万吨)
      2186.1
      5.6
       稻谷(万吨)
      52.4
      -6.5
       大豆(万吨)
      81.9
      -31.6
       薯类(万吨)
      161.4
      -19.7
      油料(万吨)
      170.3
      7.7
      甜菜(万吨)        
      160.2
      -11.7
      水果(含果用瓜)(万吨)
      322.3
      9.4
      蔬菜(万吨)    
      1472.7
      3.6
      牛奶(万吨)
      788.0
      2.7
      绵羊毛(万吨)
      12.2
      10.0
      山羊绒(吨)
      8283.6
      4.8
      水产品(万吨)
      14.8
      4.7
      肉类总产量(万吨)
      252.3
      3.0
       猪肉
      73.3
      -0.1
       牛肉
      54.5
      5.3
       羊肉
      93.3
      5.1
      牧业年度牲畜存栏(万头、只)
      12915.8
      9.3
       大牲畜(万头)
      1308.5
      3.3
       羊(万只)
      10091.0
      11.8
       猪(万头)
      1516.3
      -0.8
      年末全区农牧业机械总动力3632.6万千瓦,增长5.9%;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8%。全年农村牧区用电量63.1亿千瓦时,增长5.3%;化肥施用量(按折纯)222.7万吨,增长11.6%;机耕地面积628万公顷。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8004.4亿元,增长9.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0%。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3.7%,集体企业增加值增速下降2.8%,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增长10.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增长4.9%,其它经济类型企业增加值增长27.1%。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轻工业增加值增长10.6%;重工业增加值增长9.8%。
      从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看,全区原煤产量达99391.3万吨,增长0.3%;焦炭产量3445.9万吨,增长8.4%;天然气产量281.1亿立方米,增长3.9%;发电量达到3857.8亿千瓦小时,增长8.2%,其中,风力发电量386.2亿千瓦小时, 增长3.6%;钢材产量为1763.2万吨,增长5.7%;载货汽车为11996辆, 下降18.3%。
      我区工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实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7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体实现了低开高走、稳步回升的态势。2、工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围绕“五大基地”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制定了10余项产业发展规划,到年底新开工清洁能源、有色装备、农畜产品加工、煤化工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达到1250个。非公有制经济、新兴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速达13.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4.2%,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1%,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5.7%。3、东部和西部盟市工业发展基本同步。西部盟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0.9%,东部盟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0.8%。
       表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速⑴
      2014年
       同比增长(%)
      原煤 (万吨)
      99391.3
      0.3
      焦炭(万吨)
      3445.9
      8.4
      天然原油(万吨)
      193.2
      16.4
      发电量(亿千瓦小时)
      3857.8
      8.2
      粗钢(万吨)
      1661.5
      2.2
      钢材(万吨)
      1763.2
      5.7
      电解铝(万吨)
      235.9
      6.7
      平板玻璃(万重量箱)
      629.3
      20.6
      化肥(万吨)
      126.1
      4.8
      精甲醇(万吨)
      647.3
      7.6
      水泥(万吨)
      6268.3
      -2.0
      乳制品(万吨)
      269.8
      -8.5
       液体乳(万吨)
      246.5
      -8.0
      载货汽车(辆)
      11996
      -18.3
      彩色电视机(万部)
      349.8
      -6.4
      十种有色金属(万吨)
      329.9
      9.8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064亿元,增长7%;实现利润1294.4亿元,下降18.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6.9%,产成品库存额635.7亿元,增长9.8%。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217.6亿元,增长5.9%。全区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963个;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053.4万平方米,下降8.9%;竣工房屋面积3648.9万平方米,增长0.5%;房屋建筑竣工率45.3%。全年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实现利润101.9亿元,实现税金57.9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2074.2亿元,增长15.6%。其中, 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920.3亿元,增长15.7%。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单位投资5184.6亿元,增长18%;集体单位投资74.6亿元,下降14.2%;个体投资188亿元,增长3.8%;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投资6627.1亿元,增长14.9%。从三次产业投资看,第一产业投资840.1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投资5657.8亿元,增长16.5%,其中,工业投资5546.9亿元,增长16%;第三产业投资5576.4亿元,增长18.6%。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地方项目完成投资11319.8亿元,增长15.9%;中央项目完成投资754.4亿元,增长11.2%。
      表4 分行业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
       单位:亿元
      2014年
      同比增长(%)
      农林牧渔业
       757.5
       19.8
      采矿业
      1070.3
      0.6
      制造业
      3262.2
      15.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214.4
      33.4
      建筑业
       110.9
      72.4
      批发和零售业
      380.1
      26.1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1002.6
      1.0
      住宿和餐饮业
      113.2
      13.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8.9
      97.1
      金融业
      27.0
      -7.5
      教育
      97.3
      2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74.8
      26.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3.4
      24.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4.8
      -15.2
       新开工项目12399个,增长9.1%;在建项目投资总规模35701.2亿元,增长10.3%。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1370.9亿元,下降7.3%。商品房销售面积2457.2万平方米,下降10.3%;商品房销售额1064.8亿元,下降9.6%。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9.9亿元,增长10.6%。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95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8.2%,增长10.6%;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64.9亿元,增长11%。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食、食品、饮料、烟酒类完成零售额188.9亿元,增长9.9%;汽车类完成零售额420.7亿元,下降2.5%;石油及制品类完成零售额594.9亿元,下降0.9%。
      表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
      2014年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5619.9
      10.6
       城 镇
      4955.0
      10.6
       其中:城 区
      3745.6
      9.8
       乡 村
      664.9
      11.0
      六、对外经济
       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14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出口总额63.9亿美元,增长56.2%;进口总额81.6亿美元,增长3.3%。从主要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额达80.4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55.3%;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额达35.7亿美元;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2.6亿美元。
      表6 海关进出口分项表
      单位
      2014年
      同比增长(%)
       海关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145.5
      21.4
       出口总额
      亿美元
      63.9
      56.2
       一般贸易
      亿美元
      50.6
      73.8
       边境小额贸易
      亿美元
      4.4
      11.2
      加工贸易
      亿美元
      1.8
      25.7
       进口总额
      亿美元
      81.6
      3.3
       一般贸易
      亿美元
      29.8
      -20.5
       边境小额贸易
      亿美元
      31.3
      -14.0
      加工贸易
      亿美元
      0.8
      -39.1
      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额39.8亿美元,下降14.3%。年内全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3036家,比上年增加111家。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数44家,比上年增加10家。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全年完成货物运输总量20.4亿吨,增长18.9%。完成货物运输周转量4550.3亿吨公里,增长3.1%。
      表7 全区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运输量、周转量及增速
      单位
      2014年
      同比增长(%)
      货物运输总量
      亿吨
      20.4
      18.9
       铁路
      亿吨
      7.8
      3.7
       公路
      亿吨
      12.7
      30.5
       民航
      万吨
      7.6
      7.9
      货物运输周转量
      亿吨公里
      4550.3
      3.1
       铁路
      亿吨公里
      2446.8
      -3.7
       公路
      亿吨公里
      2103.5
      12.3
       全年完成旅客运输总量19783.1万人,下降10.1%。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363.3亿人公里,增长4%。
      表8 全区各种运输方式完成旅客运输量、周转量及增速
      单位
      2014年
      同比增长(%)
      旅客运输总量
      万人
      19783.1
      -10.1
       铁路
      万人
      4796.5
      8.2
       公路
      万人
      13495.0
      -16.6
       民航
      万人
      1491.6
      6.8
      旅客运输周转量
      亿人公里
      363.3
      4.0
       铁路
      亿人公里
      201.9
      15.0
       公路
      亿人公里
      161.4
      -7.0
       年末全区民用汽车保有量371.7万辆,增长6%;其中本年新注册汽车42.6万辆。年末私人轿车保有量185.2万辆,增长16.1%;其中本年新注册轿车25.3万辆。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2010年不变价)336.2亿元,增长8%。其中,电信业务总量316.7亿元,增长7.8%;邮政业务总量19.5亿元,增长11.1%。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359.1万户,下降4.8%;移动电话用户2635万户,下降2.1%。年末本地电话局用交换机容量669.3万门。全区电话普及率(包括固定和移动电话)达到120.2部/百人。年末全区互联网络用户1991万户,增长8.7%。
       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805.3亿元,增长28.6%。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67.1万人次,增长3.4%;旅游外汇收入10亿美元,增长4.2%。国内旅游人数7414.9万人次,增长12.1%;国内旅游收入1745亿元,增长29.9%。
      八、金融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6217.6亿元,全年新增存款1011.9亿元,增长6.7%。其中,单位存款余额70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0.5亿元,增长3.8%;个人存款余额831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30.6亿元,增长8.6%。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4947.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1916.7亿元,增长15.5%。其中,短期贷款余额597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62.5亿元,增长14%;中长期贷款余额859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10.3亿元,增长15.1%;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86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3亿元,增长19.2%。
       年末全区保险机构共有2160家,保险从业人员10.6万人。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14亿元,增长14.3%。全年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110.5亿元,增长9.8%。农业保险稳步推进,全年全区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亿元,累计赔付支出14.9亿元,219.2万户次农牧户受益,充分发挥了支农惠农作用。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9元,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258元,增长9.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0元,增长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17406元,增长7.8%;经营净收入4539元,增长7.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885元,增长8.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76元,增长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从主要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071元,增长11.9%;经营净收入5872元,增长8.7%。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972元,增长9.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8.7%,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5%。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24.9万人,增长5.7%;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761.9万人,下降2.4%。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36.3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4.8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88.7万人,增长11.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98.1万人,增长1.2%;有470.7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增长1.3%。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牧民数为1289.3万人,增长2.2%。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年末全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50所,比上年增加1所;全年招收学生12.3万人,比上年增长2.9%;在校学生40.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8%,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10.8万人,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中有蒙古族学生9.4万人;毕业学生11.2万人,增长3.1%。年末全区有研究生培养单位10个,招收研究生5987人,增长1.7%;在校研究生17278人,比上年末增长2.3%,其中,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5130人,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中有蒙古族研究生4602人。年末有普通高中278所,全年招收学生15.5万人,下降5.4%;在校学生48.4万人,比上年末下降2.1%,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3.6万人,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中有蒙古族学生12.2万人;毕业学生16.2万人。年末有小学2174所,招收学生22.5万人,比上年下降2.7%;在校学生129.7万人,比上年末下降1.1%;毕业学生22.1万人,比上年下降5%。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数55.9万人,增长8.4%。全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7.3%,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全年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38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95项,应用技术成果541项,软科学成果2项。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2项。全年专利申请6359项,授权专利4031项。年内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数2903个。合同成交金额157.7亿元,其中区内成交技术金额31.4亿元,向区外输出技术成交金额1.2亿元,吸纳技术成交金额125.1亿元。
      全区共有111个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其中国家检测中心6个。
      年末全区有艺术事业机构140个,从业人员6435人;艺术表演团体106个,其中乌兰牧骑73个。现拥有文化馆105座,公共图书馆116座,博物馆72座,档案馆142座,已开放各类档案212.2万卷。年末全区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4%,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6%。年末全区有线电视用户342万户。全年生产故事影片8部,蒙语译制片84部。
      年内全区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牌288枚。其中,国外获奖牌87枚,国内获奖牌201枚。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3426个,其中,医院639个,农村牧区卫生院1335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9个,妇幼卫生机构117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53个。年末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拥有病床12.9万张,增长7.5%,其中,医院拥有病床9.9万张,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1.9万张,妇幼卫生机构拥有病床0.3万张。全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5.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4.3%,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6.2万人,注册护士5.7万人。农村牧区拥有村卫生室1.4万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8万人。
      年末全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616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953个。全区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7.7万张,各类福利院收养人数5.8万人。全年共有192.7万人得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5.1亿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9.6亿元,分别增长23.6%和25.4%。接受社会捐赠420.6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直接接受社会捐赠51.9万元,盟市级直接接受社会捐赠346.3万元,间接接受社会捐赠22.3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
      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67.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6万公顷,飞播造林6.9万公顷,封山育林14.3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6万公顷,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造林面积8.6万公顷,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面积16.2万公顷,完成“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造林面积13.4万公顷。年末全区森林面积248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1%。全年实现林业产业产值292.1亿元。
      全年平均气温为6.1 ℃,全年降水量336毫米,作物生长季(4—9月)平均日照时数1574小时。
      全区确定的自然保护区18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0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61.9万公顷。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25个。森林公园面积达到77.9万公顷。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9处,国家湿地公园14处。共有世界地质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5个,省级地质公园10个。地质遗迹保护区17个。
      初步核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超额完成年度下降目标和“十二五”进度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同比下降7.4%。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同比增长1.9%,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2.2%。主要耗能工业企业(4)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9%,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同比下降0.9%,炼焦工序单位能耗同比下降1.4%,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同比下降0.5%,吨水泥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4.4%,吨钢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5%。
      注释: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1)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3年原煤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进行了修订。
      (2)规模以上工业口径,按当量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口径,按当量值计算。
      (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15-03-13
  •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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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号)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自治区统计局和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8776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 45197个,增长39.79%;产业活动单位197699个,增加 50331个,增长34.15%;有证照个体经营户1033819个,增加 304940个,增长41.84%(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58776
      100
          企业法人
      99847
      62.88
          机关、事业法人
      25100
      15.81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33829
      21.31
      二、产业活动单位
      197699
      100
          第二产业
      28272
      14.30
          第三产业
      169427
      85.70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1033819
      100
          第二产业
      30687
      2.97
          第三产业
      1003132
      97.03
        
      图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002个,占24.5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5332个,占22.25%;制造业15444个,占9.73%。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21641个,占40.78%;批发和零售业386566 个,占37.39%;住宿和餐饮业86905个,占 8.41%(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158776
      1033819
      采矿业
      4657
      522
      制造业
      15444
      3179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87
      61
      建筑业
      4239
      1988
      批发和零售业
      39002
      3865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24
      421641
      住宿和餐饮业
      2773
      8690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69
      4360
      金融业
      873
      -
      房地产业
      6041
      59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390
      632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512
      308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29
      3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21
      75641
      教育
      6488
      1488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75
      602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04
      635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5332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7416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436个。
        
        图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99847个,比2008年末增加32308,增长47.84%。其中,内资企业占 99.5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18%,外商投资企业占0.2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18%,私营企业占 54.67%(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99847
      内资企业
      99385
      国有企业
      2174
      集体企业
      863
      股份合作企业
      632
      联营企业
      183
      有限责任公司
      29330
      股份有限公司
      2463
      私营企业
      54590
      其他企业
      915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79
      外商投资企业
      283
        
      图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内资企业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97542人,比2008年末增加1114607人,增长 25.4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559328人,比2008年末增加508811人,增长24.81%。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88013人,占19.7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13815人,占 14.80%;批发和零售业  522595人,占9.51%。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36584人,占36.5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61791人,占 33.67%;住宿和餐饮业343677人,占13.43%(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497542
      2559328
      采矿业
      490310
      3785
      制造业
      1088013
      10918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1469
      225
      建筑业
      477428
      7296
      批发和零售业
      522595
      93658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3084
      861791
      住宿和餐饮业
      113444
      3436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570
      10496
      金融业
      48261
      -
      房地产业
      151919
      191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4812
      1716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7921
      1005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3218
      1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5455
      207881
      教育
      381910
      863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5368
      1740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107
      2204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13815
      -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9843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090人。
        
        图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89363.9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42.83%,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57.17%。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9412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94.27%。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业21262个,占 21.29%;工业2072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0.76%;零售业 16603个,占16.63%。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910409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49.8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832928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73%;批发业219583人,占5.73%;建筑业 170712人,占4.45%。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090.98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2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7269.63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9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511.96亿元,占9.79%;房地产开发经营3625.30 亿元,占 5.45%(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94124
        
      1910409
      34090.98
      工业
      20727
      832928
      17269.63
      建筑业
      3868
      170712
      739.26
      交通运输业
      3253
      83058
      1328.98
      仓储业
      443
      8437
      262.72
      邮政业
      259
      5993
      19.65
      信息传输业
      544
      7442
      31.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76
      9741
      87.99
      批发业
      21262
      219583
      1828.22
      零售业
      16603
      147429
      967.99
      住宿业
      1232
      33777
      129.83
      餐饮业
      1383
      51055
      125.77
      房地产开发经营
      2478
      43273
      3625.30
      物业管理
      1832
      54451
      89.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922
      118836
      6511.96
      其他未列明行业
      8609
      95708
      550.4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633个,从业人员27986人,资产总计522.06亿元。
        
      图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54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54%。其中,节能环保产业
      20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0.2%;新材料产业133个,占 0.13%。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09191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46%。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2975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39%;新材料产业 100932人,占2.63%。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 62.88%,比2008年末提高了3.42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5.81%,下降了5.25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1.31%,提高了1.83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69.72%,下降了1.01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1.97%,下降了3.2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8.31%,提高了4.25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全部法人单位的16.13%,比2008年末下降了4.2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3.87%,提高了4.2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0.17%,比2008年末下降了4.8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59.83%,提高了4.87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东部地区占46.28%,比2008年末提高了2.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 53.72%,下降了2.6个百分点。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东部地区占 43.1%,比2008年末提高了 2.3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56.9%,下降了 2.38个百分点;(详见表1-6)。
        表1-6 东、西部地区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 计
      158776
      100
      5497542
      100
          东部地区
      73488
      46.28
      2369185
      43.1
          西部地区
      85288
      53.72
      3128357
      56.9
        
        图1-6 东、西部地区法人单位分布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2.97%,比2008年末下降了3.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7.03%,提高了3.01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37%,比2008年末下降了5.7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5.63%,提高了 5.77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东部地区占47.66%,比2008年末下降了1.3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52.34%,提高了1.36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东部地区占44.81%,比2008年末提高了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占55.19%,下降了2个百分点(详见表1-7)。
        表1-7 东、西部地区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 计
      1033819
      100
      2559328
      100
      东部地区
      492717
      47.66
      1146768
      44.81
      西部地区
      541102
      52.34
      1412560
      55.19
        
        
        图1-7 东、西部地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分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东、西部地区的划分:
          东部包括: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
      西部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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